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榕大禹招字[2015]第053號
1. 招標條件
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的招標編號為榕大禹招字[2015]第053號的上渡新苑二區(qū)(李厝山南A危舊房改造地塊)、上渡新苑三區(qū)(李厝山北危舊房改造地塊)景觀設計已由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閩發(fā)改備[2013]A00009號、閩發(fā)改備[2013]A00010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上渡新苑二區(qū)(李厝山南A危舊房改造地塊)、上渡新苑三區(qū)(李厝山北危舊房改造地塊)景觀設計;
2.2. 建設地點:福州市倉山區(qū)上渡173號;
2.3. 工程建設規(guī)模:二區(qū)建設用地面積7108.5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076.14平方米,車行道面積1896平方米,工程投資約186.14萬元;三區(qū)建設用地面積12517.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324.04平方米,車行道面積3114.97平方米,工程投資約363.54萬元;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760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549.68萬元;
2.5. 招標類型:概念性方案設計招標;
2.6.
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
2.6.1.
招標范圍:在審批的項目總平面布置圖基礎上,對整個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nèi)的所有場地進行綠化景觀設計(其中包括:小區(qū)圍墻、大門、保安崗、道路、燈光照明設計和燈具成品、半成品、器材、桌椅選擇)及原總平圖上的道路、停車場等場地布置的優(yōu)化設計。
2.6.2.
招標內(nèi)容: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xù)設計服務、施工現(xiàn)場配合服務等。
2.7.
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 年 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風景園林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zhì);
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有大學學歷,10年以上從事住宅小區(qū)園林景觀設計經(jīng)歷,并具備風景園林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技術(shù)職稱。
3.3. 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均應具備 1 項類似項目設計業(yè)績,主要專業(yè)設計人員均應具備 1 項類似項目設計業(yè)績,類似工程業(yè)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的前三年內(nèi)(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不含發(fā)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并經(jīng)施工圖審查合格的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或綠地景觀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區(qū)設計項目;(“類似項目業(yè)績”特征以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載明的數(shù)據(jù)為準。投標人必須提供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若設計合同書、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中均未標明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yè)績”特征的,應補充提交能恰當說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設計文件復印件或業(yè)主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4.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nèi)容見招標文件;
3.5. 投標人均非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jié)、破產(chǎn)狀態(tài);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6.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均應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guī)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中從業(yè)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標人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yè)限制的當事人;
3.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9.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請投標人于2015年 11 月 27 日至2015年 1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yè)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zhuǎn)賬的形式交存項目投標保證金,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肆仟元(¥4000)。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5年 11 月 25 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派出擔任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授權(quán)委托人代替〔須持單位授權(quán)委托書、個人身份證(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guī)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擬派出擔任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授權(quán)委托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guī)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ǎng)(www.fjbid.gov.cn)上發(fā)布。
9. 費用
9.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shù))為人民幣549.68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人民幣22.6885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9.2. 招標人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xù)設計和服務的,其設計費為 / 萬元(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 / %);
10.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福州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臺江路15號城投大廈1405室,郵編:350009;
電話:0591-87277022,傳真:0591-87277005;
聯(lián)系人:陳小姐。
招標代理機構(gòu):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qū)新店鎮(zhèn)磐石路18號時代廣場1號樓二層,郵編:350012;
電話:18950250195,傳真:0591-87620550;
聯(lián)系人:歐先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福州溫泉支行
帳戶名稱: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帳 號:1160 3010 0100 0124 39
(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上注明:“榕大禹招字[2015]第053號投標保證金”,如因投標人匯款憑證未注明項目名稱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